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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激发村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和内动力,遂川县打破制约村干部政治上成长进步的“身份壁垒”,连续两年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选招了10名乡镇干部,探索出了一条解决村干部“政治奔头”问题的新路子。
严格选招条件,“四大标准”严把推荐关口
县委制定下发了《关于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中选招乡镇站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实施意见》,《意见》针对本县村干部队伍实际,明确了选招条件,要求各乡镇在向县委组织部报送推荐对象时,必须符合“四大标准”,即:45周岁以下,高中学历以上,连续担任村党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3年以上,近3年参加全县“村干部星级管理考核”成绩均在70分以上。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原则上每个乡镇每年推荐1—2人,为做到好中推优,突出“三个优先”,即:所任职村被评为党建示范村或新农村建设先进村的优先,近3年来个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的优先,参加当年全县“村干部星级管理考核”所定“星级”在第一档次的优先。
规范选招程序,“三考一票决”选出真才实学
“三考一票决”即:民意考察、理论考试、驻点调研、差额票决。各乡镇报送推荐对象后,县委组织部组成考察组分别深入推荐对象所在村进行民意考察,民主测评成绩80分以上的进入下一轮理论考试;理论考试以闭卷方式进行,内容包括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涉农知识,根据考试成绩按选招人数1:3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驻点调研人选;驻点调研为期一周,由组织、监察部门派员随同进驻县委组织部指定的乡镇机关进行封闭式调研,撰写调研报告后组织进行集中评审,根据得分高低按选招人数1:2比例确定进入下一轮差额票决人选;差额票决由随机抽取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部分乡镇党委书记参与投票,票决过程分两步进行,首先由参选对象进行现场演讲答辩,然后进行无记名投票,最终确定拟选招人选进行公示。
强化跟踪管理,“三项制度”促进成长进步
拟选招人选公示结束后,正式聘用为乡镇站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后仍须继续留在村干部岗位上服务3年,留村任职期间,享受乡镇站所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待遇。为促进选招干部成长进步,大力推行三项制度,强化了对选招干部的跟踪管理。一是实行结对帮扶制度。选招干部所任职乡镇安排一名党委委员与选招干部结成帮扶对子,帮助了解乡镇工作的特点和方法,尽快转变工作角色,同时,帮助选招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二是实行优先培训制度。选招干部留村任职期间,须参与乡镇机关组织的集中学习活动,并优先推荐参加市、县组织的乡镇干部培训;三是实行双重考核制度。选招干部留村任职期间,既要参与乡镇机关的年度目标考核,又要接受全县“村干部星级管理考核”,考核结果作为选招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重用的主要依据,激励选招干部始终保持旺盛的工作热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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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荆州党建 ★★★ 值班编辑:陈宗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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