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国首部《天然气利用政策》(下称《政策》)从8月30日起正式颁布实施,今后天然气将被优先用于城市燃气,同时禁止以天然气为原料生产甲醇,禁止以大、中型气田所产天然气为原料建设液化天然气(LNG)项目。
专家表示,《政策》不会影响到三大石油公司现有的LNG项目。
《政策》规定,天然气利用领域归纳为四大类,即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天然气发电和天然气化工。根据不同用户用气的特点,将天然气的利用分为优先类、允许类、限制类和禁止类。对于这一规定,专家认为其不会对三大石油公司的LNG项目产生影响。
我国大型气田主要集中在新疆、陕西等地,而根据国家规划,这些气田在开发时已经配套建设了管道设施,如果在这些气田附近建设LNG项目,势必造成气田过度开采,或影响向城市居民供气,同时长途运输需要专门的储存设施,增加运力的紧张局面。
目前,三大石油企业都在加强沿海地区LNG项目的排兵布阵。“沿海LNG气源主要在海外,液化后主要输往天然气匮乏的城市,和西气东输相互补充,属于国家鼓励发展的产业,发改委的政策不会对这一产业造成影响。
而由于天然气的供应不足,导致许多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化肥企业开工不足,加大运营成本。《政策》特意指出,对已建用气项目,要维持供气现状,对国家批准建设的化肥项目,要确保长期稳定供应。此外,《政策》还规定,天然气供应严重短缺而又有条件的地方,可实施煤代气项目改造。对在建或已核准的用气项目,若供需双方已签署长期供用气合同,按合同执行。新上用气项目一律严格按该政策执行。天然气产地也应严格遵循产业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