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旅管理〔2008〕20号
各县(市、区)风景旅游管理局、雁荡山风景旅游管理局、中雁荡风景旅游管委会:
根据省旅游局《关于开展2007年全省导游人员年度审核工作的通知》(浙旅人教〔2007〕208号)精神,为加强导游队伍建设,提高我市导游人员整体素质,我局于2008年3月份对全市导游人员进行了3期年审培训工作。为使尚未参加前3期年度审核培训的导游人员(包括上3期请假、缺课、伪造考勤印章的)及时参加导游人员年审培训。经研究决定,于4月9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 下午1:30—4:30举办第四期导游人员年审培训。培训地点:温州湖滨饭店(温州市游泳桥路1号),请各导游人员准时参加。无故不参加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培训当日请参加培训人员随身携带年度培训证书,培训完毕后加盖年审合格章。
附件:培训人员名单
二○○八年四月一日
主题词:导游 年审 培训 通知
温州市旅游局办公室 2008年4月1日印发